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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工会工作服务理念

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人:  时间:2009/09/16)

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学校的中心工作,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根据校党委的意见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三、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四、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对教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四有”、“三热爱”、“三育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先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六、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整体水平,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增强工会的活力。

七、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办好工会。

八、积极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办好教工之家。

九、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协助和督促学校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福利费的管理,做好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开展互济互助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争议和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负责工会财务管理,管好工会资产。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发挥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十三、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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