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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全校教职员工考核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4-12-21

学校各部门:

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鲁人发[2001]4号《山东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4年全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考核目的

 (一)检查全校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参加考核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使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 (二)为教职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现行工资正常调整等提供依据。

 (三)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依据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 凡属我校事业编制的全体在职教职员工都应参加考核(省委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组织部安排)。非我校事业编制的(合同)聘用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考核。

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 (一)考核内容

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平时考核、部门学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如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创新、知识更新等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二)考核标准及等次

 1.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的等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其中优秀等次人数最多不超过全校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各部门(机关以总支为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本部门实际考核人数的12%(包括学校处级干部考核为优秀并受到学校表彰的16人)。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定考核等次时,优秀等次人员一般要符合附表中所提供的优秀等次“标准”条件,其他等次及其他人员参照“标准”确定。各实体及有关专业技术部门也可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 2.校级先进工作者

 为了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各部门可根据青建院党字[2001]19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校级先进工作者的推选。校 “考核、奖惩委员会”拟评选教职工总数1.5%的校级先进工作者,在全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名额要占校先进总数的60%以上。校级先进工作者必须是当年年度考核优秀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

 (1)专任教师(含科研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或优秀成果,为学校或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

 (2)教辅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工作勤恳认真,服务优良,团结同志,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

 (3)党务行政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为政清廉。服务意识强,待人热情,说话和气,工作认真负责,在党政管理与服务工作中不断创新,取得优异成绩,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 (4)校办产业(经济实体)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开拓精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学校创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 (三)考核资格有关规定

 1.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2.调入不满半年的,由原单位写出评语,现工作部门进行考核。

3.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进修的,由学习、培训单位写出评语,原部门根据其年度学习总结和已定协议中对工作量的要求进行考核。

 4.考核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由原单位写出评语,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 5.凡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写实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 6.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中只能定为基本称职或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时,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及主客观原因,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考核。

 7.女职工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婴儿哺乳期间,应参加年度考核。凡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也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一般定为称职等次。

8.病假累计超过四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写实存入档案,不确定等次。

9.聘余人员由人力资源开发交流中心负责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 (一)在校考核、奖惩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全校日常考核工作。

 (二)各部门(机关以总支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 (三)部门领导要按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抓好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地评定等次,认真签署考核结论意见。

 五、考核工作步骤

 (一)年度考核时间定于2004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结束。

 (二)个人总结、述职。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用钢笔写出书面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作出自我等次评定。科级以上干部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组织部备案。处级干部可依据学校干部考核的结果,直接填写《考核登记表》。

 (三)部门考核小组考核。在个人总结、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部门考核小组作出评鉴意见,最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 (四)考核结果反馈。要把审定的考核结果如实地反馈给个人并填写被考核人意见。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部门范围内实行公示,时间为7天。

 (五)考核结果汇总。部门考核小组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名单表》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名单表》,考核结束时报人事处。

 (六)考核结果复核。由人事处负责考核结果复核。

(七)考核结果备案、总结和上报。考核工作结束后,有关个人考核材料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归档,部门应留底备查。对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应将未考核的原因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省委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仍然采取本人结合党员评议、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年终总结的形式进行,不定考核等次。结束后,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归档备查。

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与晋升、聘任、奖惩、辞退及工资和岗位津补贴直接挂钩。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岗位津补贴和个人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一并参与考核:管理人员每年工作不足1600小时的,专任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不足240学时的、年轻新教师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前两年教学工作量年不足170学时的,用本人年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除以应完成的工作时数或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得出单位时间或单位学时扣减数额标准,并按本人扣减数额标准和不足工作时数或教学工作量,从下月起自工资中扣除相应工资数。岗位津补贴按本人相应标准和实有不足工作量时数扣除。

 (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和优先聘任的资格。

 (三)经考核确定为称职的,可以留聘或续聘。

 (四)经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可视同“称职”等级晋升级别和工资(工资晋档),但下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通过诫免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促其改正提高。

 (五)当年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预以调整工作或降级。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六)考核结果应与评选先进、开展表彰活动紧密结合。年度评选的校级先进工作者和向上级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必须是年度考核优秀者。

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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