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全国总工会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校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后填制记账凭证,凭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各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简洁、清楚。对出纳移交的记账凭证要认真清点,并与出纳及时核对帐务。
4、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纳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现金日记帐余额相符。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妥善保管帐簿、凭单、票据,不得有丢失或缺页现象。
6、收集编制年度预决算的基本数字和有关资料,及时做好年度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将编制好的年度预决算报表送工会主席和经费审委员会审定,上报市工会财务部。
7、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8、负责领购、保管收据等原始凭证,建立收据保管、领用、缴销登记簿。
9、负责保管银行印鉴的名章,与出纳共同做好相关银行结算业务。
10、按照会计档案保管的规定和要求,装订整理好各种单据、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归档资料,及时上交学校档案馆。
11、做好会计电算化数据维护、数据备份及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