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青理工【2007】10号文【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医疗困难补助互助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对于是否继续加入2010年医疗互助会重新征求意见,并缴纳2010年度医疗困难补助互助基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范围
我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职的下列各类人员:
1、事业编制人员;
2、实业公司集体合同制人员;
3、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
4、派遣制人员。
二、交费金额
事业编制、集体合同制、派遣制人员每人缴纳20元,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每人全额缴纳40元。
三、交费方式
1、现金;
2、工资中扣款。
以上交费方式各分会可任选一种,但派遣制人员及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需缴纳现金。本通知附两种表格即:(1)缴现金用表格; (2)工资中扣款用表格
四、交费日期
各分会务必于2009年12月18日前把入会名单或现金连同入会名单盖章后报工会,四方校区报图书科技楼1610房间并发电子版1份(gonghui@qtech.edu.cn),联系人:张红星,联系电话:85071031;黄岛校区报校区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maxinfu@qtech.edu.cn,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6875613
五、有关要求
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做到征求意见不漏一位职工,特别是身患慢性病或病休职工。
附:1、2010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入会名单(工资扣款用);
2、2010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入会名单(缴现金用)。
工 会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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