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理工工会【2007】10号文【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医疗困难补助互助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对于是否继续加入2014年医疗互助会重新征求意见,并缴纳2014年度医疗困难补助互助基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职的下列各类人员:
事业编制、集体合同制、人才派遣人员每人缴纳20元,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每人全额缴纳40元。
1、从工资扣款。事业编制人员和实业公司集体合同制人员的互助金从工资扣款。
2 、交现金。人才派遣人员及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的互助金需缴纳现金。
2014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入会名单(工资扣款表)已发各分会福利委员邮箱。
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确保征求意见不漏一位职工,特别是身患慢性病或病休职工。
附: 2014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入会名单(缴现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