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工会首页     访客留言     工会信箱
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管理规定 理论学习 代表之声 协会建设 女工之友 计划生育     
公告通知
简报信息
分会动态
校务公开
健康之友
模范人物
光 荣 榜
师德建设
友好工会
教工视点
民主之窗
附中附小
提案系统
下载中心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上一条:2014市北校区教工运动会获奖情况统计 下一条:市北校区排球赛第二阶段交叉赛(2)

关于开展201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4/05/19)

各党总支、各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序开展教育公益活动,助力教育公平发展,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山东教育和谐、均衡、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0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四、捐赠时间

2014年5月22日至5月30日

五、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与使用

(一)全校捐款直接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

(二)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爱心一日捐”资金。省教育基金会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山东省事业定向捐赠专用收据”。

(三)全省捐赠活动结束后,将本着“哪里募得即资助哪里”的原则,将“爱心一日捐”资金返还各高校,省教育基金会不调剂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认识,精心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捐赠,做出表率,用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动员的先进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募集捐款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确认捐款明细表》(确认捐款明细表见附件),并做好捐款的公示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将《确认捐款明细表》于5月31日前交校工会,黄岛校区交校区工会办公室。教职工确认的捐款将在6月份的工资中扣收。所有捐款由财务处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校工会将向全校公布各部门捐款情况。

附件: “爱心一日捐”活动确认捐款明细表

党办、工会、学生处

2014年5月15日





 
 |  学校首页 |  工会首页 |  访客留言 |  工会邮箱 | 
 |  机构设置 |  岗位职责 |  管理规定 |  理论学习 |  代表之声 |  协会建设 |  女工之友 |  计划生育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17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 电话:0532-850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