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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5年度医疗互助金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4/12/15)

各分会:

根据青理工工会【2007】10号文【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医疗困难补助互助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对于是否继续加入2015年医疗互助会重新征求意见,并缴纳2015年度医疗困难补助互助基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范围

我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职的下列各类人员:

1、事业编制人员;

2、实业公司集体合同制人员;

3、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

4、人才派遣人员。

二、交费金额

事业编制、集体合同制、人才派遣人员每人缴纳20元,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每人全额缴纳40元。

三、交费方式

1、从工资扣款。事业编制人员和实业公司集体合同制人员的互助金从工资扣款。

2、交现金。人才派遣人员及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的互助金需缴纳现金。

四、交费日期

各分会务必于2014年12月19日前把入会人员名单(加盖部门公章)或现金报送校工会。四方校区报图书科技楼1608房间,人员名单电子版发gonghui@qtech.edu.cn联系人:王代红,联系电话:85071027;黄岛校区报校区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ghbgs@qtech.edu.cn,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6875613。

五、有关要求

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确保征求意见不漏一位职工,特别是身患慢性病或病休职工。

附:1、2015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入会名单(工资扣款用);

2、2015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入会名单(缴现金用)。

附件二 缴现金表.doc

工 会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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