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15年4月26日(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 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制。除决赛采用每局21分,三局两胜外,其它每场比赛均采用单局31分制,15分交换场区,见31分比赛结束。
(1)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①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在前; 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间的胜负盘数决定名次; ③按积分相等队的胜负局决定名次; ④按积分相等队的总胜负球数决定名次。
(五)每队必须在开赛前5分报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以弃权论处。因单场次比赛用时无法确定,请各参赛选手提前候场;
(六)本次比赛录取前6名;每项比赛报名不足6人的减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