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2016年我校教职工医疗互助纳入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因其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的增加和提高,进一步减轻了患病特别是患重大疾病教职工的经济压力。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对于是否继续加入
2017年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征求意见,并交纳2017年度互助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我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职的下列各类人员:
1、事业编制人员;
2、实业公司集体合同制人员;
3、人才派遣人员;
4、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
二、交费金额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互助金缴纳标准为90元/每人每年,其中市总补助30元,学校补助40元,职工个人(事业编制、集体合同制、人才派遣人员)缴纳20元,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每人缴纳60元。
三、交费方式
1、从工资扣款。事业编制人员和实业公司集体合同制人员的互助金从工资扣款。
2、交现金。人才派遣人员及产业(企业)合同制人员的互助金需缴纳现金。
四、交费日期
各分会务必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把参加人员名单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及现金报送校工会。市北校区报图书科技楼1601房间,人员名单电子版发
(gonghui@qut.edu.cn)联系人:王代红,电话:85071027;黄岛校区报校区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ghbgs@qut.edu.cn,联系人:曹伟,电话:86870116。
五、有关要求
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确保征求意见不漏一位职工,特别是身患慢性病或病休职工。
附件:1、教职工参加2017年度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名单(工资扣款用);
2、教职工参加2017年度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名单(交现金用)。
工 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