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深入实施教职工关爱工程,全面、真实掌握我校2018年度家庭遭遇困难的教职工的生活状况,及时做好帮扶工作,校工会决定,年底前面向困难教职工开展 “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校教职工。
1、本年度内因本人或直系家属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2、本年度内遇到特殊意外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工作内容
1、各分会要全面了解分会内教职工的情况,组织困难教职工本人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附件1),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分会填写《2018年青岛理工大学基层工会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两份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12日前报送校工会。
2、申报人员名单经校福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符合规定的人员发放慰问金。
三、工作要求
1、困难教职工是“送温暖”活动的的重点对象,各分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此项工作向党总支领导做专题汇报。
2、各分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困难教职工申报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真实反映困难教职工人数、致困原因。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困难职工登记表
附件2: 2018年青岛理工大学基层工会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