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 爱心一日捐 活动的倡议》(鲁教基金字[2021]4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倡导崇德向善社会文化,弘扬兴教助学正能量,巩固教育扶贫工作成果,更好的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师生纾困解难,激励优秀师生奋发向上,助力教育和谐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一日捐计算方法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基础工资、各类津贴、补贴收入之和除以 22 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 30 天计算)。个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捐款数额。
四、捐赠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6月25日。
五、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捐赠方式、管理及用途
(一)捐赠方式:
1、认捐代扣:为使在职职工捐赠者充分享受有关捐赠免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捐赠者提供便利,“爱心一日捐”活动继续采用认捐的方式,即捐赠者不需交现金,只要填写捐赠数额并签字确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2、现金捐赠:人事派遣、劳务派遣人员可以通过现金方式捐赠。
(二)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审计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爱心一日捐”资金。全部捐款由财务处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省教育基金会向捐赠单位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三)全省捐赠活动结束后,将本着“哪里募得即资助哪里”的原则,将“爱心一日捐”资金定向资助到募资来源的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基金会不做调剂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认识,精心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捐赠,做出表率,用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募集捐款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确认捐款明细表》的填报工作,并做好募集情况的公示。请于6月25日前将《确认捐款明细表》纸质版(必须是捐款人手写签名确认),加盖分党委、党总支盖章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qut.edu.cn。工会将适时对各部门“爱心一日捐”募集情况予以公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老师 85071027.
未尽事宜,请与工会联系。
附件:
“爱心一日捐”活动确认捐款明细表
工会
二0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