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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规范标准认真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发布人:童力     时间:2018-10-16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精神,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研究成立了以毕学军院长为主任、刘长青副院长、邵长飞副书记为副主任,主要学术带头人等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分别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于9月末、10月中旬连续两次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有6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2名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获得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此外,按照要求完成了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申报组织等工作。

本次奖学金评定,申请奖学金研究生的SCI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申请等硬实力有了进一步提升。环境学院本着“统一尺度、规范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修订办法,严格执行程序,认真完成了相关工作,同时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重点。多年来,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研究生开阔视野,积极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整体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效不断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撰稿:任珂;审核:邵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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