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清明节”放假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3日(周六)至4月5日(周一)共3天, 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4月4日(周日)法定假日,停课放假。
2、4月3日(周六)执行正常教学安排。
3、4月5日(周一)执行4月4日(周日)教学安排。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请认真按照教学安排组织教学。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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