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招生信息 >> 正文

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25   点击量:[]  作者:  


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和学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生处、监察处、培养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监察处处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处、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校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安排成立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各学科专业授权点的接受推免生研究生导师应参加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同时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

(二)机构职责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安排各学科(专业)复试,及时上报、公布考生复试录取成绩等。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相关要求、流程及细则。

(三)回避制度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取得毕业学校推免资格(以研招网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三)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基本内容包括:

1. 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

④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 专业综合能力

①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④每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可以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学院统一组成专门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进行认真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完成,采取查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审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全面严格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六)复试具体要求

1. 参加复试的所有成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面试场所。

2. 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及小组秘书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 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并由教师现场打分。

4.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合理、公正、公平。

5.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员要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没条件的学院要聘请专业的英语教师担任。

6.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提倡专业面试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7. 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复试工作结束后,由学院密封、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长、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当天在密封条上签字存档以备查,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8.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好考生复试录取材料、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记录、复试工作小组会议记录和复试小组的详细记录,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七)复试安排

接收推免生复试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0月14日,各学院须于9月28日前将本学院复试具体安排报送研招办。

(八)体检

学校按照上级有关体检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三、录取工作

(一)复试录取成绩计算

复试录取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3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录取成绩不合格(<60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

4.不符合报考条件。

5.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和复试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学校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申诉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部门:监察处。

(三)信息公示制度

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学校按要求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