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营造公平的育人环境,完善成绩管理制度,我校拟修订学生补(随)考、缓考和课程班成绩的记载办法,现将《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拟修订学生补(随)考、缓考和重修考试成绩记载办法的规定》公布(见附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请于12月18日前将意见发至邮箱:liuchao.hy@163.com(学生意见请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到各班学习委员处,由学习委员统一发邮箱;教师意见可个人直接发邮箱)。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关于修订学生补(随)考、缓考和重修考试成绩记载办法的规定
机械工程学院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