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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2浏览:

各班:
       值2012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之际,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包括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组织关系介绍办理
       1.请各党总支按照要求(详见附表)将毕业学生党员的有关信息填写完毕,并于6月14日(周四)前上报学院党总支刘老师处(发送电子版至刘老师邮箱642218066@qq.com),在上报前请各班务必认真把关,尤其注意保证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填写正确,请毕业生党员务必向就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咨询清楚。在学生填写的基础上各总支再根据往年的经验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有问题可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加大总支审核力度,提早报至学校,便于组织部有时间按时开具介绍信,争取使今年的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得顺利。
       2.各班要提醒学生毕业离校时务必妥善保管好学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此介绍信提高到同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同等重要的程度来看待。并在有效期内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切勿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预备党员尤其要注意,在转正日期到来前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不参加毕业分配,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党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转至户口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并注意按时交纳党费,学校不负责保留党组织关系
       4、党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党员,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由各学院统一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转信处办理出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学校不再代开出省介绍信。市委组织部转信处地址:市府前楼823房间;电话:85911969;联系人:宋老师。因全市高校办理关系时间非常集中,请各学院务必提前与市委组织部转信处联系,以便市委组织部安排转信时间。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
       请各班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青理工党组〔2005〕6号)的要求,各班班长和团支书共同负责,到学院215办公室将每个毕业生党员的所有材料清点一遍,查看有无缺漏。清点无误后,将党员档案材料单独分装,在档案袋外面贴上党员档案材料明细表并填写完整,在6月底连同学生的其它档案材料一齐移交学生处(研究生档案交研究生处)。
       对于非党员学生的申请入党人员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课鉴定表等所有培养材料各总支要负责组织人员尽早清点并及时装入其档案袋中,便于学生毕业后到单位进行连续培养。党课结业证书不要留存总支,发至其本人或连同鉴定表装入档案。
       党员档案移交过程中双方一定要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每个过程要责任到人。
       三、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律收至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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