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的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发挥红色经典革命歌曲教育人、感化人、陶冶人、鼓舞人的作用,同时也为丰富校园的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我校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于2009年9月份举行以“继承光荣传统、抒发爱国激情、展现时代风采”为主题的红色经典歌曲大合唱比赛活动,望各分会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2009
年
9
月
29
日
(周二)晚7点。
比赛地点:黄岛校区在科学会堂、四方校区在北院礼堂。
二、参加范围及组队形式
参加范围:我校教职工。
组队形式:以分会为单位参赛,人数少的分会可合并组队。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人数以本分会人数的60%为基数,每少1人,从总分里扣0.1分
2、 各分会参赛歌曲为2首,从校工会提供的红色经典歌曲曲目名单中选择(曲目名单附后),也可另外选择报工会同意,各分会之间参赛歌曲不得重复。
3、 各分会参赛歌曲及比赛顺序定于2009年7月8日下午4点在1603会议室经抽签确定。不论是从校工会提供的红色经典歌曲曲目名单中选择还是自选歌曲,抽签顺序靠后者不得与前者重复。所有参赛分会的参赛歌曲必须当场决定,请各分会文体委员或文体委员与懂音乐者务必按时参加抽签会。
四、评奖及奖励
本次比赛评委聘请校外专家组成,采用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分数之和的平均数,最后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列,四方校区:设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黄岛校区:设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由校工会颁发奖状。凡参加者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
五、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1、参赛人数比例 2分。
2、精神风貌好,服装整齐,舞台整体效果好2分。
3、音准、节奏准确,音色好2分。
4、演唱整体效果好,歌曲表现力强2分。
5、 指挥与伴奏、合唱之间配合默契2分
六、注意事项
1、 各分会务必在9月29日18:30按照工会划分的座次准时到场观看节目并等待候场工作人员通知去礼堂东门排队候场。
2、 各分会上台排队时,指挥、伴奏应站在第一排的右前方,看闪光灯亮后(照相),指挥、伴奏走至台前向观众席鞠躬后各就各位,比赛开始。
3、 各分会上下台及排队时务必保持安静,脚步要轻,避免制造噪音影响其他分会比赛。
4、 各分会唱完后要回原位就座,工会将安排专人清点人数,提前离场者不发纪念品。
校 工 会
2009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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